按时间归档: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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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恶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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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虚假疫情信息大量扩散,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答: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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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捏造并利用信息网络故意散布丑化疫情防控人员、志愿者等个人形象的虚假信息,破坏他人名誉的,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答: 对捏造损害疫情防控人员、志愿者及其他公民等个人名誉的事实并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将信息网络上已有的信息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明知是捏造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故意散布,丑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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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在网络上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或者指使他人在网络上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的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答: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秩序属于公共场所秩序。疫情信息包括政府的相关防控举措、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信息、病毒的相关预防知识等,对于编造涉疫情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涉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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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疫情网络虚假信息?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 本文所称涉疫情网络虚假信息,俗称涉疫情网络谣言,主要是指被捏造而成的缺乏事实依据,易造成不良负面影响,并通过网络等媒介传播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信息。 我国刑法、行政法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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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如投资者持股经历了疫情期间,上市公司或其他虚假陈述行为赔偿责任主体以疫情构成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或疫情防控措施严重影响上市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为由请求相应扣减损失赔偿金额的,应如何处理?
答: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在认定投资者损失时,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区分虚假陈述因素和疫情因素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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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以未按期支付利息、交叉违约、预期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为由,主张提前还本付息,而发行人以疫情为由进行抗辩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当根据债券发行募集文件约定的违约事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予以判断。要依法审查债券持有人提出诉请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以及发行人的抗辩是否成立。 关于持券人能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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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以金融机构利用疫情实施不当金融产品营销行为造成其损失为由,要求金融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答: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的金融营销宣传。如金融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存在虚假产品宣传、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未依法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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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金融征信记录案件中,个人以受疫情影响导致其未能及时归还欠款为由,要求金融机构撤销其不良征信记录的,应如何处理?
答:在涉金融征信记录相关案件中,对确因参加医疗救助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确诊住院治疗、无症状感染隔离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归还贷款或信用卡欠款,金融机构将逾期还款记录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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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卡纠纷、个人住房贷款及其他金融借款等融资类纠纷案件中,债务人以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来源全部或部分丧失、经营困难或客观上履行还款义务存在障碍等为由,提出免除部分还款义务、延期归还欠款或调减违约金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信用卡、个人住房贷款及其他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理、典当、小额贷款等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合同,一般不宜以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减轻或免除偿还欠款的责任。如果金融机构或其他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