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企政策是否应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改革

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短期内可能难以消除。政府出台的惠企政策不仅要考虑解决企业的眼前困难,更要重视支持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好地助力中国经济建设。最近颇受关注的“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呼声应纳入政府惠企的政策的考量范围。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第一,对企业而言,住房公积金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一种“负担”;第二,对劳动者而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要受到各种限制,形同鸡肋,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有限;第三,对社会而言,住房公积金加大了国企和民企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鉴于目前公积金发挥作用越来越小,引发问题却越来越多的状况,仅用修修补补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特别是本次疫情期间,缴纳住房公积金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缓缴公积金的政策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建议废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改革现行公积金制度。具体建议如下:

1.取消住房公积金,分三年逐步实现。(1)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可立即取消,作为工资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增加员工收入;(2)对单位缴纳部分,每年逐步下调缴费率2%-4%,三年后完全取消缴纳;(3)三年后公积金的结余部分,职工可全额提取销户。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仍按照低息还款,但须用个人储蓄还款。

2. 出台住房公积金替代政策。从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每月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收入中,单列“住房补助金”科目,并列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科目免交个人所得税。

3. 配套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原公积金管理机构去行政化,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造成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从事劳动者购房信贷投放业务,并保持低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解决现有住房金融体系无法涵盖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贷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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