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三:买东西假一赔三的“欺诈”认定及提醒事项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假一赔三

标题结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在适用过程中应当应该认定各项标准,而非随意适用。

普法讲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知

卖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应当“假一赔三”。

那么欺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主要由以下4个条件构成

1.行为人主观上有欺诈故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

3.被欺诈人因该行为陷入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该陷入错误认识而做出的错误的意思表示 所以现实生活中,欺诈的认定并不是十分容易,需要严格适用这4个构成要件。

此外在适用《消保法》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也是不“假一赔三”的:

1.第一次发现假货后,第二次再去故意买了要求索赔的情况

2.公司为了生产经营大量买入某种东西,因为该法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日常使用,公司在这方面很难被认定为消费者

3.职业打假人批量购入多种类假货并不断提起诉讼要求巨额赔偿,一般法院也是不支持的。

发布:法律人钱斌,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91lvshi.cn/988.html

(0)
上一篇 2022年4月22日
下一篇 2022年4月22日

相关推荐

  • 宿迁工伤律师推荐:看张振律师破解工伤难题

    工伤是工作中常见的意外事故,使许多劳动者陷入身体痛苦和财务困境。在宿迁地区,有一位备受推崇的工伤律师——张振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工伤法律的深刻理解,他成功解决了众多工伤难…

    2023年8月4日
  • 太仓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能给嫌疑人提供的8个关键服务!

    刑事犯罪非小事,当触犯刑法后,找熟人是许多人的习惯,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找到熟人,找熟人是惯性思维,在现在这个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太仓呼吁大家尽量走法律路径,正规法律路径…

    2020年8月6日
  •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无罪辩护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

    2021年1月26日
  •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罪轻辩护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罪轻辩护 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的对称。指的是辩护人对被告人虽然有罪但又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辩护。有罪辩护一般不涉及对定罪的异议,即承认被告人确有该种罪行,只对量…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