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新模式扎实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深化执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完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和满意感的重大举措。嘉定区法院坚持分流管理、分类施策、分步管控,扎实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快慢分道、科学专业的执行工作模式,高质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20年试行新模式以来,该院平均执行天数、实际执结率等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同比大幅提升,执行质效稳中有升。

一、注重分流管理,在简案快执上着力

(一)引入公证参与执行辅助,打造专业化执行团队。健全组织架构,在执行局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干警职务、特长、经验、能力将执行局分为速执团队、强制执行团队、保全查控团队,提高人案适配度。将公证团队引入执行工作,由9名公证辅助人员组成辅执组,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速执组,辅执组与速执组共同组成速执团队。强制执行团队则由2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组成,法官负责工作协调、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等重要性工作,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负责草拟法律文书、当事人约谈等一般性事务。所有团队推行以法官为核心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细化执行程序中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压缩管理层级,提高传导力和执行力。

(二)制定繁简案件三分标准,打通执行流转程序。打破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方式,所有金钱债权执行案件立案后全部进入速执团队,由速执团队的辅执组负责前期辅助工作。根据案件财产变现的难易、事务性工作的多少等因素,评估案件能否迅速处理完毕,将案件分为特殊简易案件、一般简易案件和复杂案件三种繁简类型,并流转到相匹配的执行团队,即特殊简易案件由辅执组负责处理,一般简易案件由速执组负责处理,复杂案件由强制执行团队负责处理。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动态调整速执团队的结案类型和工作内容,以动态平衡加速案件执结。

(三)优化执行辅助集约管理,打牢简案执行基础。所有金钱债权执行案件立案后全部进入速执团队,经随机分案后,由速执团队的辅执组负责对所有立案后的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寄送受理通知和执行通知、核对送达地址、发起网络查控、联系当事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进行实地调查等前期全部辅助工作。繁简分流后,速执组一般均能在收到案件的一个月内完成简易案件的执行。将同质性且具有集约可能的“四查”事项,统一交由保全查控团队办理,保全查控团队根据工商、银行、房管、车管等不同部门及其所属不同地域对专职查控人员进行分工,对口办理查控事项,并与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固定联系,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新模式有效缩短了案款发放周期和简易案件结案周期,速执团队月均结案250件,约占执行案件结案总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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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分类施策,在繁案精执上发力

(一)提高研判能力,把握难案化解尺度。对于大案、难案、新类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复杂案件,平均每月召开一次专业法官会议,邀请执行裁判庭、商事庭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资深法官集体讨论执行预案,研究新型执行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集思广益,为执行法官进一步理清办案思路,明确办案方法提供智力支持,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组建执行信息交流群,不定期交流复杂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难题,充分发挥其执行“思想库”“智囊团”的优势作用,发掘案苗,培育精品案例,进一步提升执行专业水准。创新引入预处罚机制,发出全市首封《预处罚通知书》,以正式的法律文书形式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增强了执行威慑力。

(二)组建特色专班,加大强制腾退力度。腾退案件执行涉及房屋面积大、物品多,当事人及案外人对抗情绪激烈,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冲突事件,为此,成立“强制腾退类案件专业行动组”,对于需要开展腾退的复杂案件,探索形成事前预案-事中跟踪-事后复盘的腾退流程。腾退启动前,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全面评估腾退风险并制定腾退预案;腾退过程中,依托执法记录仪实现执行指挥中心与腾退现场实时连线以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健全执行局与刑庭会商机制,加大对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腾退后,定期召开复盘会,交流腾退经验并及时改进不足。自腾退组成立以来,已成功开展21轮腾退行动,腾退面积总计11万余平方米。

(三)巩固执行联动,拓宽“找人查物”广度。针对复杂案件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等问题,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建立协助执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的查控力度;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被执行人委托查控机制,借助公安网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与区工商、税务部门就法律文书送达建立协作机制,提高诉讼送达效率;加强嘉定区网格化协助执行机制建设,依托全勤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综治网格管理村居委人员分布广、熟悉所在片区情况的优势,进一步扩大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范围。

(四)创新“三个一”举措,提升司法便民温度。针对涉众型、信访矛盾激烈的复杂案件,推出“一条热线、一个中心、一天接待”的“三个一”执行便民措施。“一条热线”即设立执行工作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执行热线,为当事人提供查询案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联系执行法官等服务;“一个中心”即设置执行信访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材料收转、执行咨询、接待预约、案件查询、信访登记等服务;“一天接待”即建立“固定接待日”制度,要求执行干警每月确定一天为固定接待日,轮流值班在接待室接待预约或未预约的案件当事人,及时回应群众来访诉求。

三、坚持分步管控,在监督制约上聚力

(一)以管权为切入点,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快速执行规范化办案流程规定(试行)》《财产保全案件的规定》《规范执行案款处理流程的规定》等制度,建立完善以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执行行为规范体系,细化执行程序中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完善各类程序节点和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健全执行考核体系,确保执行程序有章可循,约束执行失范行为,减少因自由裁量过大而引发的执行适法分歧。

(二)以分权为关键点,严把分流关卡。落实核查权和实施权分立原则,即负责财产调查的辅执组不用进行财产变现,如果调查下来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将重回自己手中,从而倒逼辅执组对被申请人责任财产应查尽查,避免辅助事务社会化引发的“怠工”风险。实行分流意见分权复核,辅执组根据分流标准提出分流意见后交由速执组审核,速执组作出的审核意见与辅执组的分流意见不一致的,由执行指挥中心最终确定。若案件分流错误,导致不符合分流标准的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团队,该案件不再回退,但该分流错误情况记入速执团队考核内容,切实提高繁简分流精准性。

(三)以控权为落脚点,理顺工作流程。根据执行案件办理的特点和流程,对每个案件制作工作流程表,根据工作流程表完成相应节点工作,并在完成事项栏目下打钩,同时在执行系统及时录入相应节点信息,实现案件分流可视化管理,流程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层层压实责任,将执行案件办理各个环节落实到个人,且各团队之间形成制约监督关系,进一步提升执行全程规范化运作,实现执行全程留痕。(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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