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之中,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的事情发生。比如,借款人因为某些原因,已经在看守所关押。
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很多人会觉得,坏了,借款人被抓走了,找谁要钱去?
实际上不用担心,如果有借条的情况下,期满三年有效。
再一个,不管他因为什么原因,即使坐牢我们照样可以起诉他,让他还钱,这个是行得通的。我们在类似的案件中,已经做了几例,在看守所开的庭,同样审判,帮助客户拿回自己的款项。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情况:
一是起诉的地点要变,因为一般情况下是在被告的所在地起诉,但是他被抓起来了,只能在自己所在地起诉了;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到底有没有偿还能力,这个也是很重要的,如果是没有偿还能力,胜诉了也没用,属于民事纠纷,只能等他有偿还能力了才能归还,不能作为加重刑期的理由。如果是拒不归还,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裁定论罪的。
所以说,很明了了,只要对方是有偿还能力的,放心大胆的去起诉。把官司打到看守所。
有意思的是,今天突然翻到去年的一个结案报告,2019年5月结案的,被告在看守所被判令6月22日前支付原告本金+利息。
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