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第三方助贷加担保业务刚兴起的时候,活跃的金融市场缺乏虽必要的监管,却出现极度的繁荣景象,不少SP在这之中获得了高额的利润。但后来大量借款人逾期的问题出现,使得SP不得不承担应允的兜底担保责任,相当一部分的SP难堪重负,繁荣的虚幻景象瞬间幻灭。政府随后立即出台相应文件加以规范,要求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需持有牌照,短时间内,使得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但很快,有的人又想出了“借牌担保”的主意以规避监管,导致如今持牌机构经营过程仍存在的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
对此, 2020年5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下称《通知》),并确定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知》针对上述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再次在行业掀起了一阵热议与恐慌。实际上,自2017年以来,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信贷收费的文件,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实体经济的决心可见一斑。所以,我们规劝大家,大势不可逆,合规经营才是王道。
2017年02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立足实体经济注重防控风险全面做好2017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
2017年05月04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效率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5月1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2020年05月25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持牌机构的监管,以支持实体经济
《通知》针对持牌机构经营过程仍存在的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即明确取消了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信贷环节的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要求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通知》从六大方面展开,共二十条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各融资环节信贷业务要求加以明确。
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助贷环节,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增信环节,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考核环节,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
2,对与融资收费相关的内控与监督提出更加规范的要求。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严格收费系统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充分披露服务信息。
3,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和正向激励。
包括推动深化产融合作,加强企业和项目白名单管理,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对国有控股机构经营绩效考核给予合理评价;在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对融入低成本资金而套利的企业,严格加以约束。
对于上述《通知》的内容,持牌机构及SP可重点关注一下几点:
一、信贷审批时,银行不得搭售或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以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企业购买保证保险,其自身风险管控责任仍不能免除。
二、保险公司不得提供明显高于本公司同类或市场类似产品费率的融资增信产品。
三、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保险费用由银行承担。以银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的,保险费用由银行和企业按合理比例共同承担
结语
可以看出,2017年以来,政府发布的各项文件(包括《通知》)是非常具有针对性的,直击当前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相信银保监会将联合相关部委持续关注企业信贷融资收费问题,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系列的落地政策的推行,我们看到了,支持实体经济绝不是纸上谈兵!所以,我们认为,在行业规范化的大潮之中,生存与发展的要旨不是钻空子,而是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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