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卷款跑路,公司该怎么办?

近期,有客户在咨询过程中提及他们公司有员工卷款跑路,但根本无法联系上该员工、更无法追回公司财物。公司运营本就不易,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更加气愤,经营者都希望将这样的员工绳之以法,但真的落实起来却发现摸不到重点找不到方向。别急,本文将和您一起逐一解决公司维权路上的各种问题:

一、准备报案材料,但不知道哪些证据材料是重点?

我国法律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报案应当提供的报案材料,但一些地方的指引文件还是很有参考性的。例如,深圳市公安局于2015年9月5月发布的《企业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提供哪些材料?》,归纳总结重点的报案材料一般包括以下3类:

1、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报案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如果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负责报案事宜(即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案),还需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报案材料。须写明公司的概况、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涉案人员及后果等基本情况),上述报案材料须加盖单位的印章;

3、基本证据材料。在报案时,须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资单等;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证明材料;与犯罪事实有关的业务合同、发票等),注意在复印件上标注“由本公司提供,与原件一致”及提供的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去派出所报案,可是不知道报案的流程是什么?

材料准备好,该去派出所报案了,但是毕竟这种事情一般人都没有经历过,到底要注意哪些事项,会经历怎么样的流程呢?

1、如何确定管辖案件的公安机关?

一般去公司经营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即可;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选择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2、口头还是书面报案?

优先选择书面报案,因为书面材料报案更便于公安人员掌握案件线索及了解案件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可以选择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选择书面报案须将准备好的重点报案材料提供给公安机关。

3、填写《报案表》、签署《受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警察询问、协助公安机关制作笔录,结束后在笔录上签字捺印。

4、等候公安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三、报案材料未被受理,为什么?

公安机关不受理报案材料的原因大多为:报案材料准备的不详尽,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那如何准备详尽的报案材料呢?

首先需要明确报案材料的目的,报案材料的目的是辅助警察以最快的速度明确案件性质,为制作笔录提供对照,从而节省大量时间。另外,报案材料本身,就是重要的书证,很可能成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然后再准备报案材料,准备报案材料时报案人需要先用自己的思路详细描述案件情况,包括案件发生时各个独立事件的先后顺序,在每个独立事件中有哪些证据予以佐证以及其他异常情况。

四、刑事立案后会有哪些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证据、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依法逮捕该犯罪嫌疑人。虽然刑事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周期才能有一个判决结果,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刑事立案尤其是被逮捕后,其家属为了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都会主动联系公司请求公司的谅解,并积极退还员工侵占的公司财物。因此,如果可以顺利完成刑事立案可以大大提高公司挽回损失的效率。

结语:

员工卷款跑路的情况难免会有发生,公司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应当做好迅速应对该情况发生的准备,以此尽量减少公司的损失。而准备完善、详尽的报案材料是应对该事实已经真实发生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不仅可以为警察立案、侦查节省更多时间,还可以为警察提供重要的书证,公司应当对此引起足够重视。如果您觉得情况复杂,建议在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挽回自己的资金把握好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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