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指导:北京医疗调解律师带您了解医患调解的法律路径!
医疗纠纷是一方当事人认为医疗服务中存在过失,导致实际损害后提起的法律争端。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将从北京医疗律师的角度,介绍在医疗纠纷诉讼前应当注意的事项。其中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回避制度是维护诉讼公正的重要手段。
一、回避的定义
回避,是指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原因,依法应当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二、回避的适用范围
回避制度适用于所有诉讼参与人,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
三、回避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此外,审判人员还应当回避以下情形:
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四、回避的申请
回避申请可以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也可以由审判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回避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回避的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回避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回避的处理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六、回避的效力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回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服回避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七、北京医疗调解律师的建议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聘请专业律师,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意维护自身诉讼权利,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北京医疗调解律师提醒,回避制度是维护诉讼公正的重要手段,当事人应当充分利用回避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