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官司律师解读: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及处理方式!
从上海医疗律师的角度来看医患纠纷,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这一复杂领域。医患纠纷并非仅仅涉及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争端,而是一个牵涉到生命权、健康权以及财产权的综合性问题。医患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产生的争议。医患纠纷的认定,是医患双方权益维护的重要前提。
医患纠纷的认定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纠纷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主体限于医患双方
医患纠纷的主体限于医患双方,与其他方的纠纷即使有医疗服务的内容也不属于医患纠纷。例如,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存在问题,而产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属于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行政纠纷,而非医患纠纷。
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医患纠纷的客体主要是医患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人身权和财产权。医患纠纷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点在于,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首先是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医患关系的主体对客体的期盼是一致的,双方都希望延长患者的生命,防止健康受到损害。实践中,医护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患者生命健康权的受损是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医患关系的客体还包括财产权,免费诊疗护理已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消失而逐步被有偿服务所取代。医方提供诊疗护理服务,患方依价付款已被社会所接受,一旦服务存在瑕疵,患方便认为物非所值,支付费用便有了异议。还有的患方享受了服务之后,拒绝或拖欠医疗费用,引发纠纷势在必然。患者这种行为直接的侵犯了医方的财产权,由此,医方有权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益,产生纠纷也是顺理成章。
内容围绕诊疗护理服务关系的争执而展开
从内容上,判断是否属于医患纠纷,关键在于双方争议的事由是否因诊疗护理服务所引起。例如神医行医,造成不良结果发生的,此是神医决不是医,从而不构成医患纠纷,而是刑法所制裁的非法行医罪。诊疗护理服务是一个较大的范围,就每个具体的医患关系来说,都有各个环节,无论哪个环节,无论医生、护士,所提供的服务都是整个诊疗护理服务过程的一部分。这些环节呈链条状形成一个系统工程,患者是这一服务工程的中心。另外,随着近年来,药品市场的竞争发展、药品的采购、自行配制、保管、使用过程也成为诊疗护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患纠纷的产生不都是从患者引发的
因医患纠纷的客体除了生命健康权外,还有财产权的内容。使得常见的纠纷由患方因认为其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而提起,发展到医院可能因医疗费用拖欠而主动出击。
医患纠纷的处理方式
医患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协商解决
协商是医患纠纷处理的最理想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友好、互谅的方式,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行政调解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调解,并在30日内向当事人反馈调解结果。
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上海医疗律师的建议
在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应当保持冷静,及时收集证据,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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